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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档案保存多少年

3个回答

匿名  ·  2022-08-12 17:45:24

7177

全部回答(3)
  •   1.如果是留校保管的话,两年。挂在人才市场与用人单位的话,没具体时间限制的,只要每年交保管费就可以了,听说还可以挂在街道办的,据说这个事免费的。

      2.一般分永久、长期、短期三种。永久保存,就是无限期地尽可能长远地保存下去。长期保存,一般是指档案须保存十六年至五十年左右;短期保存,一般是指十五年以下。后两者称为定期保存。定期保存的计算方法,一般是从文件产生后的第二年起计算,有些特殊文件和专门文件可以从其失效、结案后算起。所有确定为定期保存的档案,到保管期满后还须复查一次,如发现有继续需要保存的,仍应保存下去,有的延长保管期限,有的转为永久保存。具体情况还要根据各地档案部门的详细规定。

      给大家档案的介绍吧,可以参考:

      一、含义

      国家机构、社会组织以及个人从事政治、军事、经济、科学、技术、文化、宗教等活动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档案是有史以来最早产生的文献之一,也是现代社会信息的重要门类。

      二、词源

      中国明代以前对档案的称呼与文书不加区分,有典、册、策、中(册字的省形)、简牍、文书、簿书、案卷、文案、案牍等称谓。“档案”一词始见于清代,康熙十九年(1680)《起居注》中记载,康熙帝在披阅秋审众犯册时问:“马哈喇之父与叔皆没于阵,本人亦有功牌,其罪如何?”大学士奏曰:“部中无档案,故控告时部议不准。”大约成书于康熙四十六年的杨宾《柳边纪略》则对档案有所解释:“边外文字多书于木,往来传递者曰牌子,以削木若牌故也;存储年久者曰档案,曰档子,以积累多贯皮条挂壁若档故也。”清入关后改用纸张书写,但习惯相因,仍将保存起来的文书称作“档案”、“档子”。在其后的律令条例中,对于“文书”和“档案”的用法,更有较为明确的区分,多处使用“缮写文书,收贮档案”,“录存档案”,“档案副本”等等。按汉字本义,“档”为横木框格,系指存放东西的阁架;“案”即小桌子一类的东西,引伸为处理某一事件的案卷。“档案”即存入档架的案卷,沿用至今仍有其形象的和内在的意义,并赋予了新的科学含义。

      三、起源

      档案最早产生于怎样的历史背景和什么历史时期,历来众说纷纭。其中较有代表性的观点,是阶级社会产物说和原始社会产物说,后者又被称为社会产物论。阶级社会产物说的主要见解有两种:

      ①为随着阶级的出现和国家的形成,为了管理国家和大规模的生产,进行国与国之间的交往或战争,国家需要文字记录作为管理和交际的工具,因而发明了文字。国家机关利用文字记载和传达各种事务,于是产生了文书,它被保存起来便形成了档案。

      ②认为在国家产生之前虽已出现了文字,但在原始社会人们并无保存和利用档案的社会需要,只有当阶级产生和国家形成之后,国家为了进行管理,需要以文字记录事务和表达统治阶级的意志,才产生了文书并贮存档案。这两种见解共同的论点是,都认为文字和国家机关的出现,成为产生档案必须兼备的条件;不同点主要在于文字产生的时期及其对形成档案的关系各持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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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是定期保存的话,期限是10年或者30年。企业档案的保管期限定为永久、定期两种,定期一般分为30年、10年。凡属企业归档范围的文件材料,必须按有关规定向本企业档案部门移交,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己有或拒绝归档。

      《企业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规定》第六条凡属企业归档范围的文件材料,必须按有关规定向本企业档案部门移交,实行集中统一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据为己有或拒绝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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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有关规定,人事档案的保管期限定为永久、长期和短期三种。长期为十五至五十年左右,短期为十五年以下,有销毁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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