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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应急管理预案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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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  2022-04-02 15:2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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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以有效预防、及时处理和解决档案管理工作中的突发事件,提高应对各种险情的应急救援能力,达到快速有效救援,减少损失,确保档案资源安全为目的。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有关档案条例的规定,制定本预案。

      (三)工作原则

      档案优先。档案是不可再生资源。当面临其他财产损失和档案安全的选择时,要把保障档案的安全作为重大事故和自然灾害紧急处置的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其对档案的影响。

      以防为主。把灾害预防作为档案安全工作的中心环节和主要任务,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安全管理,完善防范手段,建立安全预报机制,提高对重大事故和自然灾害的紧急处置能力。

      (四)适用范围

      凡在本单位内因人为、自然灾害或不可抗拒因素等原因造成影响档案安全。

      二、组织机构及主要职责

      (一)档案管理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组成

      由分管局长任组长,办公室负责人任副组长,成员由相关处室负责人和档案、信息安全工作人员组成。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

      (二)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应急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档案库房发生重大事故或灾害时,具体组织事故处理,救灾管理和协调工作,及时统计受灾影响范围和受灾程度,向局领导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做好情况汇报。

      三、处置程序

      (一)预案启动

      1.发生重大档案管理突发事件,由局档案管理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启动本预案的建议报局领导批准,启动本预案。

      2.请示启动本预案的主要内容包括:事件概况、启动建议、参与处置的局机关部门名单。

      3.局档案管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需要可设置:现场处置组、综合协调组、善后处置组等工作机构,由局机关相关部门承担相应职责,并指定工作人员(1-2人)参与相关工作组的工作。

      (二)处置程序

      1.局档案管理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知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参与应急处置,各相关部门和单位确定专人负责处置工作,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时刻保持联络畅通。

      2.在局档案管理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加强沟通、互相支持、积极配合、密切协作。

      3.局档案管理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各有关档案管理突发事件信息后向局领导报告。

      4.由组长或受委托的副组长召集会议研究部署应急处置工作,相关会议由局档案管理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承办。

      5.应急处置过程中,局档案管理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督促检查各项决策和应对措施的落实执行情况,确保各项处置决策和应对措施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6.档案管理突发事件处置完毕,由局档案管理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终止应急状态的建议,经局领导批准后,终止应急响应并由局档案管理突发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办公室通知相关部门。

      四、应急保障

      (一)资金保障

      财务部门按相关财政应急保障预案的规定,负责档案管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资金保障工作。

      (二)物资保障

      档案库房应具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配置灭火、去湿、消毒、除虫等必要的档案安全保护设备和耗材。突发事件发生后,相关部门要及时为救灾工作提供必要的车辆和应急物资,联系和准备充足的应急场地,落实治安管理措施。

      (三)人力保障

      组织救灾队伍,建立、健全与公安、消防等专业救援队伍的联动机制,依托专业救灾人员,培养和训练自救队伍,并对其进行培训指导和专业支持。当事故灾害发生时,能够协助专业救灾部门自救互助,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

      (四)防灾减灾准备

      积极开展安全教育,有组织、有计划地为档案工作人员提供防灾减灾知识和培训。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的常识,增强防火减灾意识。

      五、应急处置措施

      (一)及时报警

      在第一时间通知抢险负责人和相关人员,通知抢险救援部门等。在可能的情况下,采取行动消除事故。在及时报告局领导的同时,上报市局档案管理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妥善安置

      组织救援遇险人员,转移和妥善安置受威胁档案。迅速控制危险源,标明危险区域,关闭和限制使用有关设备、设施,采取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件的必要措施。

      (三)启动预案

      对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和损失做出初步判断,启动相关应急处置预案。

      (四)灾后处置

      对灾害事故造成受损档案,立即组织力量进行抢救。特别是对受水淹档案,要及进采取冷冻或干燥的办法稳定档案的状态,避免灾情进一步恶化。

      六、应急响应和灾后救助

      (一)灾害预警

      灾害预报部门发出灾情预警或档案案工作人员发现灾情后,档案部门应按规程启动预案。

      (二)灾情核定及报送

      灾情发生时,要迅速组织力量查看灾情,在2小时内向上级档案管理部门报告,并通报相关职能部门。灾情报告内容主要包括:灾害发生时的背景、时间、区域、影响范围,受灾的严重程度和等级,档案损失情况,人员和其他财产损失情况,救灾工作情况以及抗灾救灾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要建立24小时灾情报告制度,及时掌握灾情动态,并随时上报。灾情稳定后,档案管理部门应组织力量,全面开展灾情核定工作,保证灾情数据的及时准确。

      (三)紧急转移安置

      接到重大灾情预警,档案管理部门应按照有关救灾部门的要求,按指定路线将档案转移到临时指定的安置场所,实施紧急避险。

      (四)档案抢救保护

      档案转移后,档案管理部门应做好档案安全防护工作,视灾情严重程度及灾情的发展,及时向上级档案主管部门汇报灾情,申请给予救灾支援。

      七、宣传、教育和培训

      档案管理部门要加强应急预案的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普及应急救援基本知识和技能,教育干部职工树立档案意识、危机意识和应变意识,要加强档案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研究、开展培训与模拟演练活动,提高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能力。

      图片

      八、责任和奖惩

      档案管理工作突发事件发生后,参与处置工作的人员要各司其职、反应迅速、行动有序、处置得当。对在处置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和部门,按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对玩忽职守、不负责任、办事不力、扯皮推诿、造成严重后果的人员,依照相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直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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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为建立健全应对突发性重大灾害紧急处置机制,提高档案馆安全保障和救灾能力,确保馆藏档案安全,最大限度地防止和减少各类灾害对档案可能造成的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云南省档案条例》《档案馆应急管理规范》(DA/T 84—2019)的规定,结合宣威市档案馆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一)工作原则

      1.档案优先原则。优先保障档案安全,把保障档案的安全作为重大事故和自然灾害紧急处置的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其对档案的影响,确保档案安全。

      2.预防为主的原则。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把灾害预防作为市档案馆安全工作的中心环节和主要任务,完善工作制度,强化安全管理,建立安全预报机制,提高对重大事故和自然灾害的紧急处置能力。

      3.以人为本原则。保持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的畅通并设明显标志,各类安全器材和安全设施状态良好,发生突发事件时,有效组织疏散档案查阅利用人员,确保人员安全。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地震、龙卷风、水灾、雪灾、火灾等各种灾害以及重大刑事案件、规模较大的群体性事件等突发社会事件所造成的档案馆库损坏、档案灭失、损毁的预防、预警及应急处置。

      二、启动条件

      凡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启动本预案。

      1.因水灾、雪灾、地震等自然灾害,造成档案库房受损、档案被毁和人员伤亡,急需多个部门紧急救援的;

      2.若发生火灾或档案馆附近区域发生特大火灾,严重威胁档案安全,需要多个部门配合紧急转移档案的;

      3.档案馆发生重大盗窃档案事件、对抗性群体事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4.发生战争,严重威胁档案安全的;

      5.其他直接危及档案安全的灾情。

      三、组织领导

      经研究决定,成立市档案馆安全应急领导小组,由馆长任组长,副馆长和各股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档案馆馆长负责全面工作;副馆长分别负责综合协调、稳控、后勤保障工作;负责现场取证、医疗救助、抢救工作。办公室主任作为安全应急工作联络人负责与公安消防、水文、气象、地震、人防等部门联系。

      应急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负责研究制定本单位灾害、突发社会事件处置方案;组织协调开展本单位灾害、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向市委、市政府报告处置工作进展情况;决定启动和终止本预案。发生影响档案安全的重大事故或灾害时,具体组织事故处理、救灾管理和协调工作,及时统计受灾影响范围和受灾程度,并向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做好情况汇报。

      四、应急准备

      (一)安防技防准备。按照档案馆建筑设计规范的要求,设置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做好档案日常维护,保证庭院消防通道畅通。

      (二)人员培训准备。建立应急救援、消防等专业救援队伍的联动机制,加强部门工作人员宣传教育和培训,当事故或灾害发生时,能够协助专业救灾部门自救互助,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

      (三)事前防范准备。建立档案安全检查制度,把安全工作的重点从事后处理转到事前防范上来,树立预防重于抢险的思想。安保人员每天开展巡查,重点检查总控室、消防设备等情况。库房管理人员每月对库房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并做好情况登记,发现问题和隐患要及时整改。

      五、抢救重点

      (一)重点监控区域:档案库房、图书资料库房、档案数据中心机房、数字化加工中心、档案修复室、浦在廷与宣威火腿产业发展档案资料展览厅、宣威地方文献阅览室、档案查阅大厅。

      (二)档案资料抢救顺序:1.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市纪委档案(一库房);2.民国档案(一库房);3.各乡镇(街道)档案(二库房);4.各部、委、办、局档案(二库房);5.声像档案(中心机房);6.实物档案、图书资料(图书资料库房)。

      (三)档案信息设备抢救顺序:先抢救档案数据存储设备,再抢救其他网络设备。

      六、险情的种类及应急措施

      (一)火灾事故

      火灾第一发现人立即向值班员和领导小组报告,并召集人员扑救。领导小组和馆(局)全体人员立即投入扑救工作,力争第一时间取得成效。

      1.报警程序

      (1)火灾第一发现人和当日值班人员立即向馆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汇报,并迅速现场查看,本着保护档案资料的原则,根据着火部位确定启动气体灭火装置、水喷淋灭火装置或使用干粉灭火器进行现场扑救。

      (2)根据火灾情况立即报警,电话:119,报告内容为:“宣威市齐井路延长线美奂山顶宣威市国家综合档案馆发生火灾,请迅速扑救”,确认对方明确信息,待对方放下电话后再挂机。

      (3)当日值班人员到单位门口等待引导消防车辆。

      2.注意事项

      (1)火灾第一发现人应查明原因,如是电源引起,应立即切断电源。

      (2)扑救工作要保证档案资料安全和人员不受侵害的前提下进行。

      (3)发生火灾后的处理原则是边救火、边报警。

      (二)被盗事故

      发现被盗事故后,首先保护好现场,向领导小组报告,再行处理。

      1.处置事故的组织:市档案馆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和被盗股室负责人、发现被盗人员。

      2.报告程序:发现事故的个人或股室及时报告馆领导,并根据领导指示向110报警。

      3.处置措施

      (1)接报后,有关人员迅速赶赴事故现场。

      (2)保护现场,了解、查明被盗物品的名称、数量。

      (3)积极协助公安人员勘查现场,提供一切可以提供的破案线索。

      4.注意事项

      (1)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向外界宣传。

      (2)注意保护现场,以便为侦破案件提供条件。

      (3)注意保持正常工作秩序。

      (三)汛情事故

      1.处置事件的组织:档案馆领导小组、水电工及全体工作人员。

      2.报告程序

      值班人员或第一发现人员迅速报告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3.处置措施

      (1)迅速堵塞渗水部位,排除楼层积水。

      (2)地下水泵房进水时,应及时采取抽水等措施,必要时切断总电源。

      (3)汛情巨大,需转移档案资料时,根据领导指示请求各方支援。

      (4)组织人员做好水淹档案的补救、晒晾、修复工作,要保证遇水档案的通风、于燥、除湿等。

      4.注意事项

      (1)组织工作要细致、认真、注意人员安全。

      (2)转移档案资料要安排专人负责安全和保密工作。

      (3)安排好抢险人员的饮食及创伤医疗工作。

      (4)非抢险人员不得进入现场,以防泄密。

      (四)档案违法事故

      发现违法事件应设法制止,并迅速报告领导,实施进一步处理。

      1.报警程序

      (1)档案工作人员迅速将违法事件、责任人,报告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2)重大违法事件要根据领导指示及时报告给市委及上级档案部门。

      2.处置措施

      及时向领导汇报违法事件,并根据《档案法》、《档案法实施办法》、《云南省档案条例》的有关条文提出处理意见,并报上级审查批准。

      3.注意事项

      (1)遇到此类事件要沉着冷静,及时向领导汇报情况,工作人员进入现场保持现场原貌,不随意扩大事态。

      (2)注意证据、证人及有关证明资料的收集和安全保护工作。

      (3)非工作人员不能进入现场,以防干扰工作。

      (五)地震

      1.处置地震事故组织: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及全体干部职工。

      2.报告程序:值班人员迅速报告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并组织全体工作人员有序离开大楼到安全的地点集合。

      3.处置措施

      (1)值班人员迅速组织全体工作人员离开现场。

      (2)工作人员离开现场时关闭水源、电器电源。

      (3)所有人员离开大楼后,由保安负责大楼进出口的安全。

      4.注意事项

      (1)值班人员报告要迅速准确,原则上边处置边报告。

      (2)人员撤离时要有序离开,注意自身安全,不得使用电梯。

      (3)注意大楼出入口的安全工作。

      七、灾后救助及奖惩措施

      (一)事故发生后,领导小组负责人根据事故性质和事态发展,决定是否第一时间向市委市政府总值班室或分管领导口头报告,事故发生后1小时内。领导小组应向市委市政府总值班室提交文字报告。

      (二)紧急转移安置。接到重大灾情预警,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档案馆应按照有关救灾部门的要求,按指定路线将档案转移到临时指定的安置场所,实施紧急避险。

      (三)档案抢救保护。档案转移后,档案部门应做好档案安全防护工作,视灾情严重程度及灾情的发展,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档案主管部门汇报灾情,申请给予救灾支援。

      (四)灾情消除后,立即做好以下工作:

      1.抢救能够补救和修复的档案。

      2.将灾害发生原因、经过、处理结果记载清楚,由经办人和见证人签名后归档。

      (五)根据情况对抢险救灾有功人员上报上级进行表彰和奖励,对消极冷漠,贻误战机,不听指挥者给予处分,对有关事故责任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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