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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来到档案界!2024年12月07日
民国档案
民国档案管理制度由三部分构成,即归档时间、归档范围、归档案卷质量要求,具体分为以下几点:(1)档案管理规定;(2)文件材料形成、积累、归档制度;(3)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表;(4)档案工作岗位责任制;(5)档案工作考核办法;(6)档案借阅利用制度;(7)档案分类编号方案;(8)档案库房管理制度;(9)档案鉴定销毁制度;(10)档案保密制度;(11)档案统计制度;(12)科技图样修改补充制度;(13)特殊载体档案管理制度等。
民国档案管理制度
中华民国时期档案管理,民国年间档案思想的变化,使得人们对档案和档案工作的认识逐步加深;其次,民国时期档案意识的加强,使得社会对档案和档案工作的重视空前提高。这两者构成了民国档案事业发展的内在动力。
1911年辛亥革命推翻了清王朝,结束了中国几千年的封建制度,建立了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也开创了近代意义的档案管理工作。
伟大的民主主义革命家孙中山十分重视文书、档案工作。早期他组织兴中会、同盟会,均设文书、档案机构;他就任南京临时政府大总统后即颁令废除了封建公文程式,代之以新公文程式(见中华民国时期行政机关文书);他批准设立中华民国国史馆,收集档案编纂国史,下令陆军部、教育部派员保护旧学堂档案,查办某些军队破坏档案的行为,要求参议院保管好袁世凯受职誓书,指令参谋部妥善保管大本营撤销后的档案;他到广州以后,还亲笔签署命令并派宋子文调查整顿广州政府财政厅的档案,表现了一个革命家的远见卓识。
南京临时政府的总统府秘书处设文牍科,各部机关设文牍科或文牍员,各地军政府设秘书处(科)、总务科、收掌科、文牍室等机构,分别掌管本机关的文书、档案,并收集保管清代档案。
1912年2月袁世凯建立的北洋政府制定了一套机关档案管理规章制度,提出区分新档(北洋档案)与旧档(清代档案)进行管理,按机关内部组织机构分类整理档案,按案卷类目立卷,视档案的重要程度划分保管年限,编制各种档案目录并设阅览室供查阅档案等等。政府机关一般设文书科、机要科等兼管文书和档案,也有的成立档案房、档案科、文件保管室、文牍清理室等专职档案机构。这都表明近代意义的档案管理工作已开始建立。
北洋政府各部、局还对口接管了清廷衙署遗留档案,有些衙署如翰林院、都察院、弼德院等,其档案因无对口机关无人过问而损失。1913年成立清史馆收集清代档案编修<清史稿>,1925年又成立故宫博物院,下设文献部集中管理清代档案(见故宫博物院文献馆),但因保管不善不少档案霉烂损坏。1921年北洋政府教育部以经费困难为由,公开拍卖明清历史档案(见八千麻袋事件,表明北洋政府并不珍惜历史档案。此时有些学术研究机构却积极收集整理明清历史档案,如1922年北京大学研究所国学门(后改为文科研究所)接收了历史博物馆一部分明清档案,成立“明清史料整理会”进行整理、纂修和公布工作,印行多种档案汇编,举办档案展览。
1927年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其中央政府各部院陆续设立了档案机构,如总档案室、分档案室、档案处、掌卷室、管卷室等,但始终没有建立起国家档案馆,也没有统一的档案行政管理机关。档案管理体制基本上是分散的,各部门档案机构互不统属,各行其事。尤其是地方机关,管理人员世代相传,师徒相承,管理方法因循守旧,秘不示人,把持垄断档案,被称为“卷阀”,严重影响了机关文书与档案的管理和行政工作效率。
1933年南京国民政府成立以内政部次长甘乃光为主任的行政效率研究会,发动“行政效率运动”。文书档案改革为其内容之一,其核心是在机关推行文书档案连锁法,历时两年。通过改革,南京国民政府中央和地方部分机关改善了文书处理与档案管理工作,打击了“卷阀”,提高了办事效率,还推动了档案人员的培养教育,促进了对档案业务知识理论的研究(见文书档案改革运动)。
抗日战争初期,南京国民政府加强了军事机关档案的清理和保存,并将重要历史档案向南方撤运(见文献馆档案南迁)。中期,着重于档案人员的业务训练,制定了新的档案管理办法,如提出以问题为原则立卷编档、建立一套案卷类目和系统的档案统计工作等。国民政府迁都重庆后,加强了西南国统区一些大中企业和金融机关的档案管理工作,如建立纲、类、卷、案4级分类法、按地域四角号码排列档案、文书档案与科学技术档案分别保管等。
在三年内战时期,国民党政府着重整顿军事部门的档案管理工作。军事委员会和国防部在1945~1947年间几次颁布“非常时期”档案处理办法;1947年国防部颁发《档案手册》,规定军事机关档案分为临时、中心和永久3类,分设机构保管,定期向全军档案库移交;开办训练班,培训高级军事机关、部队和军校的档案人员,以保证新法的推行。
日本帝国主义侵占东北三省后,于1932年在长春建立伪满洲国傀儡政府,1940年又在南京成立汪伪国民政府。1945年这两个伪政权均随着抗日战争的胜利而被摧毁,它们形成的大批档案(见伪满洲国档案、汪伪档案)由国民党政府接管。伪满洲国于1937年颁布《关于旧记之统一管理》训令,制定《整理旧记办法》,次年成立旧记整理处,保存了许多珍贵历史档案。1939年私立武昌文华图书馆学专科学校率先创办的一年制档案讲习班(后改为档案管理专科),是中国档案专业教育的开端。1946年殷钟麒在重庆开办了私立崇实档案函授学校,此外在设有图书、博物和行政学专业的一些高等院校内,也开设了档案管理方面的课程。30和40年代,故宫博物院文献馆、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社会科学院研究所、北京大学研究所、清华大学历史系、禹贡学会等文化学术机构,对明清档案进行了收集、整理和研究,出版了很多史料汇编和档案刊物,并探讨了档案管理的理论,撰写和编著了一批档案学论著。其中有周连宽的《县政府档案处理法》(1935)、程长源的《县政府档案管理法》(1936)、何鲁成的<档案管理与整理>(1938)、龙兆佛的《档案管理法》(1940)、傅振伦的《公文档案管理法》(1946)、殷钟麒的<中国档案管理新论>(1949)等,沈兼士、陈垣、顾颉刚、吴晗、徐中舒、方甦生等学者,也从研究历史、整理利用历史档案史料的角度研究论述了档案整理与管理的原则与方法。研究与公布档案的刊物有<文献丛编>、<史料旬刊>、<明清史料>、《文献论丛》、《中国近代经济史研究季刊》等,《行政效率》杂志还专门出版了一期《档案专号》,刊登甘乃光、滕固、张锐等行政界人士调查研究档案工作,指导机关档案管理的文章。毛坤、汪应文、何德全等档案教育界学者,编写了诸如《档案经营法》、《档案行政》、《档案编目法》、《档案分类法》、《西洋档案学》等教材讲义。毛坤、何鲁成、王重民、傅振伦等还在文章、著作中引用了外国档案学专著中的理论,介绍了欧美档案管理的先进技术方法、档案学论文、档案法规和档案机构等等。史学界、行政界、档案界互相促进,互为补充,总结了中国几千年档案管理的传统经验和近代现行机关档案管理的现实经验,学习引进了欧美各国的档案学的理论、原则和方法,初步形成了中国近代档案学的学科体系,表明了中国近代档案学的产生。
1921年在中国成立了共产党。中国共产党机关及其在革命根据地、解放区建立的政权机关,均有独立的档案管理工作(见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档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