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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整理服务
本报讯 (记者 李东晟) 1月26日,中央档案馆接收水利部、国家电网公司移交档案进馆。水利部党组成员、办公厅主任陈小江,国家电网公司总经理助理马治中分别代表水利部及国家电网公司,向中央档案馆移交了原水利部、电力部、水利电力部档案。
依法向中央档案馆移交档案,是中央、国家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和任务。新中国成立以来,由于国家机构的调整,历史上水利部和电力部出现过几次分分合合的情况,客观上给档案移交工作造成了一定困难。据了解,此次水利部、国家电网公司向中央档案馆移交的档案包括原水利部(1949年-1958年,1979年-1982年)、电力部(1949年-1958年)、水利电力部(1958年-1979年、1982年-1988年)这几个历史时期所形成的档案。这几个时期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水利电力事业发展的重要阶段。水利部、国家电网公司作为此次向中央档案馆移交原水利电力部档案工作的责任单位,对此项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从组织、经费、人力、物力等各方面给予了大力支持。目前,共完成整理移交档案15000余卷及相关数字化加工数据,并已通过中央档案馆组织的档案验收。根据移交档案工作安排,国家电网公司还将陆续向中央档案馆移交1979年—1981年原电力部时期和1988年—1992年原能源部时期的全宗档案。这些档案接收进馆,为中央档案馆做好水利电力档案的管理和档案利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据了解,近年来,在中央国家机关各单位的积极配合下,中央档案馆接收档案工作取得了很大成效。目前已有70多个中央国家机关单位向中央档案馆移交了50余万卷档案及相关的档案数字化加工数据,移交档案的内容真实反映了自新中国成立以来到我国改革开放时期的社会主义建设探索历程。
原载于《中国档案报》2010年1月28日 总第1958期 第一版